旅行团益收(低价旅游团是如何运作的)

1、以成本价吸引消费者,地接社在接受组团社的有可是只收成本价,甚至愿意倒贴钱给组团社,吸引对价格敏感的顾客。

2、组团时选择游客,低价团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,会考虑职业、性别、年龄、地域等因素组团,导游会利用不同的地域游客潜在的攀比心理,刺激消费。

3、虚假承诺不消费,低价团会在招募游客是声称不会有购物项目,但是这些承诺多半只是口头,并不会写入合同里,事后一旦出现纠纷游客很难维权。

4、预留款,低价旅游团会以各种理由让游客先押上一部分钱,承诺回程后再予以返还,如果游客在购买环节中花钱不够一定的费用,这笔钱就会被扣留。

5、降低出行成本,导游通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、住宿、交通标准来省钱。

6、安排购买环节吃回扣,地接社一般会和购物点合作,无论是否购物,商场都会付给旅行社固定人头费。购物店给旅行社和导游回扣为旅行社零负团费提供盈利空间。

7、诱导游客消费,为了购物,导游会使出十八般武艺,利用游客对导游的信任感,等到了购物店诱导消费便水到渠成。

8、强迫游客消费,如果诱导消费不顺,有人不愿意或明确拒绝购物,导游一般会诉苦与威胁并用,甚是侮辱打骂。

9、增加收费项目,有些低价团会在行程中增加项目,并收取费用,甚至利用游客不了解行情,去免费景点但收取门票费。

10、隐形消费,旅游景点以求神拜佛、募捐善款等名义让游客掏钱,还有一些名宿疯抢浓厚的景点,临时主治的焰火晚会或泼水节,大部分都有问题。

例如:

江苏苏州一日游120元,三亚西安往返五日游1060元,泰国普吉岛精品六日游3200元……对,您没看错,这些还没有成本高的低廉旅游团广告随处可见!是“馅饼”还是“陷阱”?

陷阱一:低价团年龄有限制,需要缴纳附加费

多年来,旅游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,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收取年龄附加费。这种现象多出现在低价团中,像国内游、港澳台连线游、东南亚等地的旅游产品。站在旅行社的角度,老人行动不便增加了旅游风险、儿童和学生没有消费能力,这些都是影响回收成本、增加提成收益的因素之一。

其实在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中就明确规定,在同一旅游团队中,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不能成为旅行社区别对待的理由。如果已经被“潜规则”或者将要被坑,可以保留相关证据,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诉讼要求赔偿。

陷阱二:旅行中进购物店次数多,且停留时间长

经常跟团旅游的朋友,肯定对购物店非常熟悉!像土特产店、手表店、玉器店、丝绸店,先不说东西质量过不过关,在购物店里不逛够一个小时都不放您出来。本来是抱着愉悦的心情出门旅游,却把大量游玩景点的时间搭在进购物店消费上。拿台湾8天7晚环岛游来说,购物店最多能达到7个,停留时间在1-1.5小时之间!

在2014年《旅游法》就配套新版本合同实施“购物要签补充协议”的规定,比如对游客旅途中有购物的行程安排,需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,对游客在出游途中进店购物的时间等进行严格约束。一定要问导游要相关合同协议!

陷阱三:某些黑导游脏话连篇,强迫游客购物

明明顾客是上帝,但是国内已经出现多起导游谩骂顾客,并且强迫购物到指定金额,否则不让出购物店的大门!某些低价团的导游为了拉人头、挣提成,轻则会以“你有钱不购物,我鄙视你”的言语中伤游客,重则动手恐吓关小黑屋。有的游客花了大价钱买到的玉器首饰,回来鉴定并非是买前商家所说的纯天然材质,要求退货时商家会以扣除手续费的名义,为游客低价办理退货!

在《旅游法》中明确规定,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,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如果旅行社有强迫购物的行为,可以向旅游局投诉,最高处罚达到30万元,导游直接转业或歇业,维护旅游者的权利。

陷阱四:景区里的套路

请香算命,部分黑导游把游客的姓名、年龄、大概的衣着相貌等基本信息,暗中告诉寺庙景区的假僧人。游客到景区会“碰巧”遇见算命的“高僧”,一算一个准,假僧人很快赢得游客信任。“高僧”便向游客推荐购香场所。香的样式五花八门,价格天价。此类事件像苏州灵隐寺、安徽九华山、四川峨眉山等国内知名5A景区时有发生。

连哄带骗漫天夸赞(例:云南或四川少数民族寨)

参观民俗村,会有美丽的全身银光闪闪的当地妹子接待,带你去她家做客,听她讲村子状况,重点介绍自己身上的银器,夸得天上有地下无,最后拿出自称“纯手工”的银器告诉大家便宜卖哦~

关键词:[db:tag]